2022年歌斐一季度股权IPO影象
揭晓于 : 2022年05月05日
揭晓于 : 2022年05月05日
凭证《私募投资基金监视治理暂行步伐》第四章第十四条划定:“私募基金治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及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小我私家召募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撒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剖析会和公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法,向不特定工具宣传推介。”
歌斐资产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视治理暂行步伐》之划定,只向特定的及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若您有意举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请确认您切合规则划定的“及格投资者”标准,即具备响应危害识别能力和危害肩负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小我私家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小我私家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并且您对天天基金以及其平台销售的私募投资基金有一定的相识,是歌斐资产的优质注册客户。